14岁女孩旅馆开房遭男网友强暴,逃跑时全裸坠楼身亡!事发旅馆被判赔偿

2021-11-18 13:54     腾讯

14岁广西玉林女孩小丽(化名)和男网友韦某中相约见面,两人玩耍后当晚住进了一家旅馆。谁知韦某中意图不轨,要强奸小丽。小丽在逃脱过程中,从3楼坠下身亡。案发后,韦某中因强奸罪被判刑12年。而小丽的父母又将事发旅馆起诉到法院,索赔损失。最终法院判决,韦某中和事发旅店均需赔偿家属损失。2021年11月,广西兴业县法院公布的司法文书披露了案件细节。

14岁的女孩小丽家住广西玉林市。她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男子韦某中。两人相约到KTV玩。同年10月2日18时许,小丽与朋友外出游玩回到广西兴业县小平山镇圩后,不愿意回家。之后她联系韦某中,称其晚上没地方住。

当天23时30分左右,韦某中开车将小丽接到兴业县北市镇北市村张屋队的某旅馆,以韦某中的身份证登记开房住宿。二人入住该旅馆三楼的301号房后,韦某中欲强行与小丽发生性关系,因小丽反抗而未得逞。

次日凌晨2时许,韦某中离开房间到旅馆一楼服务台买水,小丽在韦某中离开房间十余秒后,赤裸全身踮着脚尖跑出房间,边跑边穿上衣外套,她跑至三楼走廊窗口处时,从走廊窗口坠落至一楼的排水沟。

韦某中发现后,将小丽送往医院抢救。同月17日,小丽因抢救无效而死亡,经法医鉴定,小丽系高坠致颅脑严重损伤、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韦某中违背未成年女学生的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了强奸罪。玉林市法院一审认定,韦某中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造成被害人坠楼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严重后果,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已经着手实施强奸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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