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则表示,自己是私人企业,消费不起康先生的胃口。“光是豆奶他能喝二三十瓶!猪脚吃一盆、虾用盆子盛,我成本都会亏掉!”
店家还表示,康先生来一两次也可以,但他来了很多次,他们现在承受不起。
“搞直播的人我们不接待!”谁知,采访过程中店家直接说出了这句话。
原来,康先生是一名美食主播,去自助餐消费时,会进行直播。但他告诉记者,自己并没有故意为了讨好观众而展示自己很能吃。对于店家的态度,康先生表示自己“肯定不接受”。
商家拒绝接待消费者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
记者采访到律师,律师表示,商家的行为并不会给消费者带来损失,因此不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我国现行的法律,仅对部分关系到居民基本生活的合同主体设置了强制缔约义务。对于普通的交易主体,比如饭店、酒店,是没有设立限制的。
对此,有网友表示商家“玩不起”,支持消费者。
也有网友认为,做生意不容易,不能强买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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