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吉安某国际饭店组织多名未成年女性做KTV“公关小妹”,陪客人唱歌、喝酒、聊天。
近日,吉州区人民法院宣判吉安市首例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犯罪案件,4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至五千元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
2020年6月份以来,被害人吴某娜、杨某乐等多名未成年女性陆续来到吉州区某国际饭店做KTV“公关小妹”,其中包括多名初中在校学生。
2020年6月份以来,被害人吴某娜、杨某乐等多名未成年女性陆续来到吉州区某国际饭店做KTV“公关小妹”,其中包括多名初中在校学生。
被告人罗某、谭某、孟某桥、顾某柔明知被害人吴某娜、杨某乐等人均系未成年人,仍组织被害人到KTV包厢陪客人唱歌、喝酒、聊天,进行有偿陪侍活动,从中获取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