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3岁宝宝出租房里煤气中毒夭折,法院:房东一家担责,不是坐等收租就行

2021-11-05 13:41     潇湘晨报

原标题:浙江一3岁宝宝出租房里煤气中毒夭折,法院:房东一家担责,不是坐等收租就行

煤气泄漏、意外起火、漏电伤人……出租屋里的意外事故并不少见。作为房东,可不是只要坐等收租就行,还应履行好附随的安全义务。近日,法院审理了一起出租房内煤气中毒案件,房东因未尽防控义务,承担了事故主要责任。

出租屋浴室存在安全隐患

3岁宝宝出租房里煤气中毒夭折

章某与亡夫名下有3间3层立地楼房,一直与儿子小章、儿媳林某共同居住。由于房间空余较多,林某便对外招租。外来务工人员葛某夫妻带着年仅3岁的孙子承租了该房屋2楼的一间房,并约定出租房浴室公用,每月租金550元。

谁知,今年3月1日下午,葛某带着孙子在浴室洗澡时,一氧化碳中毒,其中葛某经抢救后脱险,而小孙子却不幸夭折。3月18日,孩子的父母作为原告诉至台州市黄岩区法院,请求判令章某及其儿子、儿媳共同承担赔偿损失合计1192441.27元。

法官经现场勘查发现,发生事故的浴室密闭无窗户,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烟道式)已使用六七年,但未曾检修,该热水器未设置烟道及排气管,上方有一排烟孔,通至浴室房间顶端的天平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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