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一女子婚内出轨离婚,丈夫获赔偿5万元

2021-11-01 16:34     光明网

近日,乐东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在庭审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最终,妻子因婚内出轨,除给付抚养费外,还需赔偿丈夫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法官提醒,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也是法定义务,出轨方可能因而遭到法律上的处罚。

调解现场。乐东法院供图

2012年,原告王娟(化名)与被告张丰(化名)经人介绍认识,2013年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于2014年育有一子。2015年原告外出务工期间,双方聚少离多,互不履行夫妻义务。

2020年,原告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基于双方感情尚未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遂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但此后,双方并未和好,仍然分居,故原告又于近日再次向乐东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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