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龄女子惨死、其情人被疑为凶手,检察官却发现……(2)

2021-10-28 16:30     正义网

一张手机卡串起的证据链条

“我没有杀人!”作出有罪供述没有多久,薛某某翻供了。他辩称公安机关疲劳审讯,以威胁等非法手段获取供述,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根据我们对审讯录像、提讯证及讯问笔录进行审查,确认公安机关不存在刑讯逼供、疲劳审讯等情形,有罪供述是合法取得,可以作为定案证据。”侯向东说。

但因薛某某翻供而出现瑕疵的证据链条该如何弥补,侯向东和办案民警都犯了难。

这时,审查该案现场勘查笔录的侯向东发现,现场照片显示,案发现场床底下有一张手机卡。

“薛某某在之前的有罪供述中曾提到,因担心赖某将偷拍的视频发给其妻子,想删掉视频,但没有赖某的手机密码,于是作案后将赖某的手机卡拆下并扔掉。”侯向东判断,这张手机卡便是这起命案中至关重要的隐蔽性证据。

于是,侯向东立即要求公安机关将薛某某带至现场指认了手机卡,并制作指认现场的视频录像,及时固定证据。

为进一步夯实证据锁链,侯向东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商请通讯公司协助,最终确定,现场的手机卡就是薛某某作案后丢弃的被害人的手机卡,且被害人手机的机卡分离时间为2012年3月22日早上7时10分左右,而此时被害人赖某已经身亡。

这一细节足以证实,薛某某在案发后再度返回现场试图毁灭证据的行为。

侯向东介绍说:“薛某某供述的被害人手机的机卡分离这一细节,证明力极强,就算他翻供也不会导致本案证据锁链的断裂。”

在随后的办案过程中,为确保指控有力,办案检察官在审查起诉阶段数十次前往案发地点,核实在卷证据,以亲历性形成“内心确信”的司法判断后,以薛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广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然而,让办案检察官没有想到的是,一笔凌晨的提款记录,差点让凶手逍遥法外。

凌晨的取款记录牵出同案人

在诉讼过程中,一份证据引起了法官的注意:3月23日凌晨4时,即案发一天之后,被害人的建设银行卡竟然出现了被提款记录。这份证据让法官认定,不排除在作案现场有第三人。

与此同时,在现场发现绑缚被害人的绳子上,也检出3人或3人以上的混合基因型,本以为盖棺定论的案件竟然波澜再起。

办案检察官当机立断,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的同时,迅速与公安机关制定补充侦查提纲,对提取的DNA进行重新鉴定。通过繁杂的基因库比对,最终锁定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赵某,并于2013年9月2日将潜伏在山东老家的赵某抓获归案。

今日关注
更多
阅读下一篇

多地发布高温预警,今夏“极端高温”会再来袭吗?

多地发布高温预警,今夏“极端高温”会再来袭吗?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赵萌萌)近日,我国多地高温热浪,据上海市气象局官微,5月29日13时09分,徐家汇站气温36.1℃,打破了百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