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补血”进行时:16家公司发债近600亿元,“新工具”永续债已在路上(2)

2021-10-28 15:26     蓝鲸财经

险企“补血”进行时:16家公司发债近600亿元,“新工具”永续债已在路上

整体而言,保险公司发债主要是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弥补阶段性资本不足,保持或是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满足开展某些业务的要求,以及增强抗风险能力,支持未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偿付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业务开展、分支机构开设以及投资范围。

譬如,近日引发行业热议的《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即要求,保险公司(不包括互联网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应具备的条件就包括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20%,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75%;连续四个季度责任准备金覆盖率高于100%。

且根据《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和《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不得开设省级新机构,低于120%投资品种受限。

值得关注的是,除了发行资本补充债补充资本金,也有保险公司采取了比较特殊的方式补充资本金,如股东直接捐赠,今年以来,鼎诚人寿、复星联合健康险分别接受股东现金捐赠5亿元、6.5亿元,将偿付能力维持在健康水平,以满足监管要求。

除此之外,根据2015年下发的《保险公司资本补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公司还可通过普通股、优先股、资本公积金、留存收益、债务资本工具、应急资本、保单责任证券化产品、非传统再保险等资本工具补充实际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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