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谢宇案律师称二审将申请精神鉴定,一审期间吴多次拒绝申请

2021-10-14 13:49     澎湃新闻

10月1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吴谢宇二审辩护律师徐昕处了解到,吴谢宇案一审没有申请司法精神病鉴定,辩护人将在二审时为吴谢宇提出申请。此前,原辩护人曾征求吴谢宇的意见,吴本人不同意申请。

澎湃新闻从相关人士处证实,一审时辩护人曾多次征求吴谢宇的意见,他都不同意去做申请,“他觉得没有必要,他知道他所做的这个事情是什么,知道他的问题是出在什么地方,并不是说精神的问题”。

《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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