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女子医院剖腹产后成植物人,出院两年今去世,鉴定显示院方有过错,法院判赔31.7万,家人:被欠6万多(3)

2021-10-12 10:27     源点新闻深度

母亲张女士伤心地说,随后女儿辗转到勉县医院、宁强县中医医院等地方继续治疗,“这些年来,家里为了给她治病,东拼西凑了100多万元,希望奇迹出现她能好起来,但直到2019年7月,所借来的钱全部花光了,这才被迫出院回家。”

回家后,家人一直没有放弃照顾她,每天对她悉心呵护着,“有时给她说话,她会流眼泪。”为缓解家里的经济压力,蒋叶的丈夫王顺强只得外出打工挣钱养家,每次回家时对她也是不离不弃,精心照顾着。

陕西一女子医院剖腹产后成植物人,出院两年今去世,鉴定显示院方有过错,法院判赔31.7万,家人:被欠6万多

蒋叶生前被丈夫悉心照料。汉中在线 图片

据悉,该案在审理过程中,蒋叶申请鉴定,主要内容是作为被告的三二〇一医院、“交大一附院”对她的医疗行为有无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护理期护理人数。

2018年11月2日,陕西正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称,三二〇一医院对蒋叶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患者目前的损害后果存在一定关系,医方的过错行为具有轻微原因力作用,“交大一附院”对蒋叶的诊疗行为无过错,蒋叶癫痫持续状态后呈植物状态属一级伤残,她维持植物状态生存及抗癫痫药物治疗的费用每月约需2000元,她的护理期限为长期护理,护理人数为2人,她的误工期限为24个月,营养期限为24个月。

鉴定后,蒋叶提出异议称,鉴定意见认定三二〇一医院的过错行为应在轻微原因力作用略低,要求在原基础上予以提高,她维持植物状态生存及抗癫痫药物治疗的费用明显低于实际所需,要求根据她的实际所需费用核定。

三二〇一医院提出异议称,该鉴定意见关于该医院过错及责任的分析不成立,蒋叶既往无癫痫相关病史,故考虑她癫痫为症状性癫痫(继发性癫痫),但鉴于目前医疗技术水平有限,经该院、“交大一附院”和西京医院诊治后,均未明确她的癫痫病因,故无法解除癫痫发作病因,遂导致癫痫反复发作,难以控制,导致目前严重预后。

陕西正义司法鉴定中心针对蒋叶和三二〇一医院的异议进行了相应答复。

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审理后称,因鉴定意见载明被告“交大一附院”无责任,蒋叶要求向她承担责任的诉请,该院不予支持。

2019年12月17日,该法院一审宣判称,被告三二〇一医院支付蒋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1.7万余元。

据悉,一审宣判后,该医院不服,向西安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2020年9月8日,西安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院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蒋叶的舅舅张先生告诉记者,终审宣判后,三二〇一医院支付了蒋叶25.3万元,但至今还欠着6万余元,“我们曾多次催问,他们就是不支付。”

张先生所言是否属实?

10月11日晚上,记者致电三二〇一医院时任院长杨斌辉,他说那6万余元是当初蒋叶在他们医院的住院费和医疗费等,二审宣判后双方曾协商扣除。

但此说遭到蒋叶舅舅否认,他说当时该医院曾提出协商,但他们没有同意,也没有签字。

对此,西安市中级法院那份终审判决书称,“一审法院不予处理蒋叶欠付的医疗费,并无不妥,三二〇一医院可另行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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