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上,凌迟没有出现之前,对于有造反罪名或者对王权有极大威胁的犯人,往往会采取车裂的酷刑。
只从字面意思上不难看出,这是一种极其残忍的酷刑,简单说就是把犯人的四肢和脖子依次与马车相连,五辆马车向不同的方向硬拽。据史书记载,曾有一位执行官和犯人约定:等你头被撕下来的时候,如果有知觉,就眨一下眼睛。结果犯人人头落地后,真的眨了眼睛。
古人总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容受到残害或割裂。许多人一旦获罪,常苦苦哀求"赏个全尸",而杀人者一个"赏他个全尸"的许诺,已是极大的恩惠。但车裂不仅让人身首异处,连四肢都各在一方,难怪一些罪犯想起这一刑名,都会不寒而栗,因为这酷刑不仅让死者在最后一刻肉体异常痛苦,精神也备受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