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犯人被判凌迟,为何不自尽?一是不想,二是不能,三是不敢

2022-08-18 09:39     360kuai

古代法律不仅严苛,而且十分残酷。凌迟、腰斩、车裂等诸多刑罚,即便现代人听起来也是毛骨悚然。这其中,就属凌迟最残忍。犯人被判处凌迟,往往会在没有断气之前受尽折磨。根据所犯案情的严重程度,会被判处不同的刀数。只有最有经验的刽子手才能执行凌迟之刑,因为他们必须刀刀见血不说,而且还要保证犯人在受刑完毕之前,不会因为流血过多而身亡。

有的犯人实在罪大恶极,甚至会被判处几千刀。因为刀数过多,一天之内行刑不完,还会分成好几天来行刑。好比说明朝太监刘瑾,他一共被判3300多多刀。第一天上刑,主要针对他四肢上的皮肉,既能让他感觉到痛苦,又能保住他的性命。第二天上刑,则开始针对胸腹开刀,据说一共行刑3天,刘瑾才断气。

在唐朝之前,是没有凌迟这种刑罚的。在唐朝灭亡之后战乱四起,刑罚的种类也逐渐增多,才开始有了类似于凌迟这样的酷刑。历史上记载最后一个受凌迟之刑的人是清朝的一个恶棍,他无缘无故杀死两条人命,所以被判凌迟,并且在街口公开行刑。

古代从判决到行刑,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跟凌迟相比,自尽明显要少受很多罪。可是古代被判处凌迟之刑的犯人,却极少有自尽的,这是为什么呢?一般来说有三个原因,第一是不想。好比说太平天国的石达开,他被清军俘虏后被判凌迟之刑。石达开为人很有骨气,即便被俘虏也不愿意屈从于清廷,自然也不可能自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