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制钱下南宋王朝为何不断衰退?重定额税这一方法能否避免?

2021-10-01 10:19     360kuai

南宋统治者一方面加重旧税税额,另一方面又新增许多苛捐杂税。

南宋比较普遍地以大斗、大斛、斗面、斛面、加耗、呈样、预借、重催等手段加重百姓两税负担,大斗和大斛使纳税额增加几成至一倍,斗面和斛面是将量器内的粮食平面堆高,所谓"斛面坡陀斗面高",有的地区甚至超过正税额。加耗米有的甚至为正税四倍。呈样又称样米,是官员以检查粮食质量为借口而进行的勒索。预借由预收两三年的税额发展到六七年的税额。

重催是缴纳两税后,官府不予承认,而重叠催税。北宋时的和买绢帛,到南宋初不仅完全成为官府不支分文的正式赋税,而且在东南地区,又与夏税油绢绵等,以高价折钱输纳,称为折帛钱。南宋的和籴粮草也与北宋相似,实际上官府少给或不给价钱,特别到南宋晚期,农民的和籴负担愈加沉重。南宋新增的苛捐杂税,名目繁多,特别是一些地区性的赋税,不可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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