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校打架,湖南两家长在微信群互撕,约架后大打出手(3)

2021-09-28 09:22     河北青年报

宜章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B先生殴打原告A女士,致其耳部受伤,B先生应承担A女士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共计14000余元;而A女士在得知自己的孩子打了B先生的孩子后,不仅未及时向B先生道歉,还在家长群发布不当言论,引发双方激烈的言辞冲突,在B先生问其在哪并欲找其约架时,A女士主动告知住址,并要B先生过去,因此A女士对其被打事件的发生具有部分过错,应自行承担10%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B先生赔偿原告A女士13000余元。

法官提醒:孩子在学校与同学发生争执,作为家长应当正确引导,并为孩子作出好的示范。倘若案涉双方都能有一颗谦让之心,懂得换位思考,就不会有后续事情发生,打架无赢家,遇事多谦让。关于 法律 道德 与 真理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