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声太大引宿舍纷争!男子夺刀划伤室友脸部,自首后称自己抑郁(3)

2021-09-28 09:01     上海法制报

余超提供的刑事裁定书显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现以证据出现变化为由,申请撤回起诉,法院予以准许。

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三十日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重新调查或者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将案卷材料退回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建议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重新调查或者侦查,并书面说明理由。

余超律师告诉记者,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人民检察院不得再行起诉。新的事实是指原起诉书中未指控的犯罪事实。该犯罪事实触犯的罪名既可以是原指控罪名的同一罪名,也可以是其他罪名。新的证据是指撤回起诉后收集、调取的足以证明原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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