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怀孕7个月被2次劝退,公司声称:“外编人员没有产假”!(3)

2021-09-27 09:14     每日经济新闻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特别规定》还对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以及用人单位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近年来,国家“二孩”、“三孩”政策陆续放开,但现实生活中女职工遭受就业歧视的现象仍十分严重,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过程中常遭到调岗、降薪、被迫辞职、被辞退等不公正待遇。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更是受到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国家制定修改完善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目的就是消除女职工就业歧视,为女职工提供公正、平等的就业机会。

作为用人单位,应关爱、尊重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女性职工,在就业过程中遭遇不公时,应勇敢地举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今日关注
更多
阅读下一篇

广东一地海滩突现大量生蚝,有人捡了百斤!官方提醒

广东一地海滩突现大量生蚝,有人捡了百斤!官方提醒 近日, 广东汕尾大湖沙滩等处 突然出现大量生蚝, 不少人赶海捡拾, 有市民告诉记者, 自己捡了一两百斤。 当地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