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后,2018年10月28日晚,在叙永县叙永镇的家中,李某被抓获。由于几人之间的联系全靠QQ,警方没有办法尽快掌握张某的住处,故一周之后,警方才在山西省太原市某小区内将张某抓获。
自此,整个案件的嫌疑人全数归案。
特殊的故意杀人罪
案件虽是结束了,但从法律角度的探究却刚刚开始。这一案件相较于其他的杀人案来说,最大的不同便是没有人员上的伤亡,这一切的计划都只是计划而已,并没有行动。
三位嫌疑人——李某,张某和揭某亮的行为,均属于故意杀人罪,且系共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他们理应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对于情节较轻的也将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过,由于案件没能实施便被警方遏制,这一案件就变成了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顾名思义,就是嫌疑人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过程,这是一种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并没有施行的特殊形态。根据《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或者是免除处罚。三名被害人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意图并自愿认罪,依法是可以从轻处罚的。李某和揭某亮系初犯,并且获得了被害人苟某的谅解,故可酌情处理,而中介张某由于具有前科,故从重处罚。
2020年6月12日,叙永县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揭某亮有期徒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