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被借11年后,她发现自己欠了银行36万元(5)

2021-09-22 09:15     山西晚报

“当时我俩是好友。我是在告诉她借用他身份证贷款进行资金周转的情况下,经她同意后才拉她一起去的信用社。签字是她签的。当时是我姐姐,另外一个老师,总共我们四个人。”王某说。

“我怎么可能同意,十年前的20万,对于一个生活费还要从家里出的人来说,怎么会同意?我再找证据。”杨某说。

疑点二:放贷审批无人签字,贷款能顺利放出?

“他们放贷时审批就没人签字,不知道为啥就放出来了。”杨某透露,当地镇政府调查后告诉她,“说他们问当时的信贷员为啥给一个未毕业没有经济来源的学生贷这么大的一笔款且能顺利贷出,当初的信贷员说是行长吩咐办的。再问他们行长未签字为啥就能放款?那个信贷员自己也表示很震惊。”

杨某提供的一份证据材料显示,审批人为“岞曲信用社”,非人名,信贷员姓张。

杨某说,王某曾告诉当地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这笔贷款当年到他手里只剩下12万,其他的全分了。

“好像分给银行内部多人,包括三个担保人和行长、信贷员。每人分多少,他说得清清楚楚。”杨某说,现在,当年贷款那个信用社已查不到,“已合并。现在所有内乡县所属的贷款都是在这个内乡县信用联社查询。”

“贷款的审批人都没有签名,是如何放款的?另外,当时我一个学生,怎么能顺利贷款?”杨某质疑。

对此,9月15日,南阳内乡县信用联社信贷部相关人员说,他们将尽快了解情况,及时回复。

“每个行要求不一样,金额不同,签字的层级也不同。银行信贷部放款,原则上是需要行长或放款主管签字。上面明明写着审批人,即便不签字也得有审批人的签章。这样明显不合规。”一银行业内人士告诉大河报记者。

直到9月18日记者截稿,河南南阳市内乡县信用联社信贷部相关人员没有就此事做任何回复。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