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一男子抓贼时致贼死亡,家属索赔81万,法院判决还社会公道(2)

2021-09-15 15:46     网易

陈宇也是顺势压在了他的身上,为了不让他逃跑,陈宇将他压倒在地,并让儿子立刻报警。

在压着他的过程当中,黄兰说自己的身体不舒服,大概说了三次。陈宇有时候松了一下,但一松他就要逃跑,陈宇觉得他在欺骗自己,就一直压着,等警方赶到的时候,黄兰呼吸非常微弱,显然身体出了一些问题,警方又立马联系了医院,医生赶到时,黄兰已经死亡。

经后续的医疗鉴定,黄兰有心脏病,初步认定为“死者胸腹受到挤压及心脏病导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

警方提交了逮捕审批,检察院以事实不清楚,两次做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直到2019年2月28日,以过失致死罪提出公诉,除了这场刑事案件外,黄兰的家属还附带了一份81万的民事赔偿。

民事赔偿主要以协调为主,但在金额上面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陈宇家属认为是他偷窃东西在先,他们并不知道黄兰有心脏病,要是知道就不会一直压着他,陈宇的妻子出于人道主义只肯赔偿6万元。

黄兰家属接受不了这么低的赔偿,要求法庭进行审理。

陈宇听到自己的“罪名”后,觉得自己的行为应该属于正当防卫。

其实这也不对,根据《刑法》规定: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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