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剧照,图片来自网络,感谢原作者。
按照《唐律疏议》的规定,一个女人一旦成为小妾,就一辈子只能是小妾。即使是正妻死了,男人也只能另娶正妻,不能把小妾扶正。一个女人一旦成为通房丫头,就一辈子不能进位为小妾。这就是:"妻者,齐也,秦晋为匹。妾通买卖,婢乃贱流。"
李忠的生母刘氏,乃是贱流婢女,即便是生下了儿子,也无法改变通房丫头的身份。李世民喜欢李忠,却不肯给李忠的生母刘氏名分。李世民这么做,是严格按照《周礼》和《贞观律》办事,倒也无可厚非。
李忠的生母刘氏非但得不到小妾的名分,连李忠的抚养权都没有。按照礼制,太子妃王氏是李忠的嫡母。嫡母大于生母,只要嫡母想要抚养权,生母就只能靠边站。太子妃王氏没有生育,她肯定要把名义上的长子抚养权抓在手里。李忠的生母刘氏没有办法,只好把儿子交给太子妃抚养。
太子李治登基称帝之后,太子妃王氏顺理成章当了皇后。王皇后久久不能生育,李忠是她收养的长子,就成了嫡长子。王皇后想扶持李忠当太子,李治顺水推舟,册封嫡长子李忠为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