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称“渡劫”要求假离婚,3个月后丈夫傻眼!(2)

2021-09-10 09:47     光明网

审理中,曹某拒不承认刘某所述的“假离婚”事件,声称二人是因感情不和离的婚,且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都很公平。对此,刘某并无证据提交。

妻子提出假离婚再复婚,三个月后却另嫁他人!男子怒而起诉

△资料图

后经法院调解,刘某与曹某达成一致意见,两人共有的位于南通市的一套房屋归刘某所有,刘某给付曹某应分割款人民币25万元。刘某给付分割款后,曹某配合办理房地产变更手续,所需税费由刘某承担。婚生子随曹某生活,刘某每月给付抚养费800元,到其独立生活为止。

法官表示,为了买房、逃避债务等种种事由,有些人选择“假离婚”。实际上,并不存在“假离婚”的说法。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就算离婚,即便签订了“假离婚协议”,均无法对已办理的离婚效力产生影响。若是为了逃避债务,大可不必“假离婚”,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了,双方仍要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不离婚,债权人也无权要求债务人的配偶承担债务。至于出于其他目的办理“假离婚”的夫妻,则要小心鸡飞蛋打、人财两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