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幼童串门时遭火锅烫伤 邻居未尽义务被判赔

2021-09-02 14:38     新京报

原标题:北京朝阳一4岁幼童串门时被火锅烫伤,邻居未尽注意义务被判赔

2020年4月,年仅4岁的小丽(化名)在邻居家玩耍时被火锅烫伤,面部、双上肢、躯干、双下肢25%二度烫伤,住院治疗40余天。

新京报讯(记者薄其雨)2020年4月,年仅4岁的小丽(化名)在邻居家玩耍时被火锅烫伤,面部、双上肢、躯干、双下肢25%二度烫伤,住院治疗40余天。为此,小丽母亲将邻居丁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9月2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朝阳法院认定被告丁某某未尽到注意义务,承担30%赔偿责任,判令丁某某赔偿小丽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7万余元。

北京一幼童串门时遭火锅烫伤 邻居未尽义务被判赔

被烫伤后接受治疗的小丽(化名)。朝阳法院供图

据朝阳法院介绍,小丽父母在朝阳区金盏东村经营一家饭店,被告丁某某在其相邻店铺内经营电动车店。小丽母亲称,事发时,丁某某在电动车店内吃火锅,其间丁某某看到小丽进来玩耍,便将小丽抱在腿上,后来火锅被不慎打翻,小丽被大面积烫伤。小丽母亲认为,事发时,小丽尚且年幼,对可能发生的危险缺乏判断力,而丁某某作为成年人,在明知火锅有烫伤风险的情况下仍将小丽抱在腿上,对小丽烫伤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丁某某辩称,事发当天小丽的父亲前来与其交谈,小丽跟随其父亲来到店内,两人交谈完毕后,小丽父亲离开,小丽跟着父亲跑出店外,经过饭桌时被火锅电磁炉线绊倒,桌上的火锅同时倒了下来,导致小丽被烫伤。丁某某认为,事发时,小丽父亲也在现场,其疏于监管才是导致小丽被烫伤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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