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长加班”十余年!厦门一70岁大爷讨回28万元加班费!法院这样说……

2021-09-01 01:57     海西晨报

原标题:“超长加班”十余年!厦门一70岁大爷讨回28万元加班费!法院这样说……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超时加班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超时加班”话题引发热议。

近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加班费案件,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28万余元加班费。

2001年8月起,阿东(化名)进入厦门某船只停泊点担任值班管理员,主要负责船只登记、打扫卫生、看管资产等工作。阿东说,他24小时在岗,吃住都在停泊点,其间若要离开,阿东就向站长报备,找人来顶班。据阿东介绍,在停泊点工作近20年,他仅因父亲过世、儿子结婚等重大事情请过假。

2020年4月29日,单位通知阿东,因停泊点搬迁,2020年5月1日起就不需要人来看管了,阿东失业了。近20年来,阿东的月工资从700元涨到3000元,但除了部分法定节假日有加班工资外,阿东平时的延时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工资等均无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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