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反腐——一场后人看来的闹剧(2)

2022-11-05 14:59     360kuai

朱文正

其次,朱元璋的反腐杀了不少被冤枉的人。典型的例子有胡惟庸案和蓝玉案,前后历时十四年,牵涉人数居然有四万多人,估计是把他们的家的仆人和远方亲戚也算上,仆人和远方亲戚能有多大作用,当然最冤枉的是空印案。明朝规定,每年各布政司、府、县都要向户部呈送钱粮及财政收支、税款账目,户部与各布政司、府、县的数字须完全相符,分毫不差,才可以结项。如果有一项不符,整个账册便要被驳回,重新填报,重新盖上地方政府的印章。当时上缴的是实物税款即粮食,运输过程中难免有损耗,出现账册与实物对不上的现象是大概率事件,稍有错误就要打回重报,特别麻烦,尤其是在当时交通通讯落后的情况下,于是,许多远道来首都南京的官员都带着事先备好的盖着印章的空白书册作为备用,这已经是不成文的规定了,在元朝就有了,但是朱元璋不信邪,认为这是元朝的陋习,大杀特杀,主印官员处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充军,被杀数百人。

最后,朱元璋为了反腐制定的单行法规《明大诰》由于太过残酷,在他死后遭到废除。这是个笑话,自己反腐的重要依据,竟被子孙抛弃。这也正常,朱元璋严刑峻法反腐,非但没有消除腐败,而且由于大杀官员,滥杀无辜,使得怨声载道,同时大规模杀害官吏,又容易出现无官无吏可用的境地,毕竟培养一个合格的、有统治能力的官员需要时间,大规模杀害官吏,因为小贪而杀人,不现实,只会出现无官可用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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