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曾不止一次宣扬所谓的“中国是美国非法芬太尼的最大源头”,但从来没有向中方提供准确的数据和有效的证据,通报的情报线索也十分有限。
2018年11月,美国国会专家小组就曾发布报告称中方有关应对措施未能遏止非法芬太尼流通。对此,时任外交部发言人的耿爽就表示,中方一直高度关注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芬太尼类物质的走私和滥用问题。中方在未发现芬太尼类物质在中国境内滥用的前提下,就积极采取列管措施;在中美禁毒情报交流会上,中方向美方提供百余条寻购芬太尼的情报,对美方通报的贩卖芬太尼类物质的线索,中国的执法机关也都积极核查,并及时地反馈给美方;中方部署各地加强对可疑样品的收集分析研判,会同海关、邮政在重点口岸加大对流向美国等高风险地区可疑邮包的查缉,加强对物流寄递业的监管,及时发现打击非法活动;并强化核磁共振波谱仪的管控,通过设备管控来有效解决芬太尼制贩问题。
他指出,大多数新精神活性物质是从欧美发达国家实验室中“设计”出来的,其深加工环节和消费市场主要集中在这些国家。美国国内目前出现的芬太尼类物质滥用问题,是综合因素作用的结果。美国政府在减少需求方面完全可以做得更多。
耿爽强调,包括芬太尼类物质在内的毒品问题是全球性问题,合作打击毒品犯罪是国际共识,并呼吁世界各国要按照“综合平衡、责任共担”的原则,共同研究应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这一国际性难题。
2019年,美方又指责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芬太尼输美。对此,耿爽回应称,美方指责中国为其国内芬太尼类物质的主要来源缺乏证据,完全与事实不符。美国之所以发生芬太尼泛滥危机,主要在于其国内普遍存在滥用处方止痛药的传统,占世界人口总数5%的美国人消费了全球80%的阿片类药物。美方如果要真正解决其国内的芬太尼问题,需要扎扎实实做好自己的事。
一直以来,我国政府对芬太尼的管控可谓严苛,列管品种一年比一年多。1996年我国公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将阿芬太尼等12种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对其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存储、运输等活动,依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2015年,我国新出台了《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增补目录》,亦将芬太尼列入其中。这意味着,芬太尼不再仅仅是一种临床药品,而是正式进入了国内禁毒部门管理的严控范围之内。
2019年4月,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公告,宣布从5月1日起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