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将退出的宅基地优先用于保障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宅基地需求。
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条例》同时规定,“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这实则是对于2020年合村并镇等搬迁措施产生的“一户多宅”情况进行了非常明确的回应。
伴随着合村并镇工作的开展,不少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如强迫农村居民上楼,违规收回农民土地等。
而在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此次《条例》中再次明确,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意味着在后续合村并镇的进程中,各地将进一步重视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