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拍女子洗澡,以10万元并发生关系为条件删照片,如何评价?

2021-08-18 11:58     网易

【简要案情】张女士居住房屋的卫生间紧挨楼梯过道,且有一个小窗户,张女士洗澡时没有拉好窗帘。 被路过的刘某拍了照。事情发生后,刘某不断往张女士手机上发送自己洗澡的照片,同时威胁张女士,想要拿回照片就得准备10万元现金。在警方的帮助下,张女士和对方谈妥了价钱。就在警方部署抓捕的时候,刘某突然给张女士发来私信。要求见面的时候,跟张女士发生关系,如果不同意的话,再多加一万元。张女士拒绝了刘某的无耻要求,并按照5万元的价格约刘某在地下车库见面。刘某刚拿到钱,就被早已布控的警方当场抓获。

本案由真实案件改编,本文在原案件基础上,略去相关情节,但仍尊重了案件的基本事实,对行为定性不会产生影响。以下对案件的讨论只基于案件定性,不涉及证据的收集及运用,且对案件的分析基于案件所有事实均已查清,据以定罪的量刑的证据已确实充分。以下结合案例,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及理论展开讨论,敬请指正。

诱惑侦查和控制下交付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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