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满5年,奖一套房!老板没兑现,员工怒告上法院,判决来了(3)

2021-08-17 10:54     环球网

上海高院驳回再审申请

维持原判

一审判决后,吕先生不服,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公司在支付一次性奖励的同时,支付房屋办理过程中的税费及中介费13万余元。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审法院判决正确,维持原判。

然而,吕先生对二审判决依然不服,又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在再审申请中,吕先生称,闵熙投资公司及老板的过错导致房屋无法完成过户,应承担由此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原审法院认定税费不属于案件处理范围,缺乏依据。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办理系争房屋过户手续而支付的有关税费,不属于民事诉讼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范围。原审法院根据在案查明事实所作判决,于法有据。吕先生的再审申请不符合规定的情形,最终驳回了吕先生的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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