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首先要来明确一个关于"封侯"的概念。
在商鞅变法之后,秦国最初的军功爵制是"十七级爵制",最高爵位是大良造,而不是以彻侯为最高爵位的"二十等爵制"。据太史公的《史记》所记载,秦国第一次启用列侯(为避汉武帝名讳,太史公将彻侯改称为列侯、通侯)这一爵位是在商鞅取得了河西大捷之后,秦孝公"封鞅为列侯,号商君"。
到了秦惠文王在位时期,他将军功爵制进行了一系列的优化,正式将彻侯列入军功爵制之中,并且直接将其定为了最高等爵位,秦国的军功爵制这才慢慢演变成为了后世所熟知的"二十等爵制"。
在前几天笔者浅要地聊一聊了秦国"封君"与"封侯"的难度差距,自孝公开始在秦国推行"军功爵制"以后,至秦王政统一天下,秦国得以"封侯"的不过也就是商鞅、魏冉、范雎、吕不韦、嫪毐、王翦、王贲七人而已,其中同时成为"封君"与"侯爵"的仅有商鞅一人,完完全全凭战功封侯的也只有王翦、王贲父子而已,由此可见,秦国君王对作为军功爵制的最高级爵位是持有吝啬态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