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管50岁被公司逼迫“退休”,社保局不批准,获赔46万元!

2021-07-25 08:04     潇湘晨报

原标题:女主管50岁被公司逼迫“退休”,社保局不批准,获赔46万元!

劳动者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却被公司要求“退休”,称双方劳动合同已经终止,这是怎么回事?

17年前,李某经过面试顺利入职一家知名检测公司任验货员。正当壮年的她充满干劲,很快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几年后升职任部门副主管、续签劳动合同。

签订两期劳动合同后,李某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李某升职为部门主管,相应的薪水亦水涨船高。

2019年4月,在李某即将年满50周岁之际,公司要求李某配合办理退休手续,李某则认为其退休年龄应为55周岁,现在尚未达到退休年龄,所以并未配合办理。

但公司依然向李某寄送了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称双方的劳动合同将在李某年满50周岁当天自动终止,并要求其在这之前做好工作移交和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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