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审清了,照理说,应当还当事人以清白,追究地方官错判的责任。但事情闹到了这一步,此案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法律事件了。因为当时太平军刚刚被平定,地方势力做大。比如,浙江巡抚杨昌濬,就是追随左宗棠、曾国藩等创办湘军团练出身。动了他,对湘军是势力是一个不小的打击。正是有这层利害关系,四川总督沈葆桢等人力主不翻案。也正是出于打击湘军集团的考虑,翁同龢等人才主张推翻原判。至于杨、毕二人是否冤屈,又哪里在他们考虑的范围内呢?
最终,刘锡彤发配黑龙江,杨昌浚等大员被革职查办。第二年,杨昌浚又被左宗棠保奏,先后官至漕运总督,闽浙总督。
两位无辜的当事人呢?毕秀姑被杖责八十,在尼庵里度过了余生。杨乃武被革除举人功名,永不恢复。已是一身伤残的杨乃武自问:"我这冤案是昭雪了么?大清真有青天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