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4年:冯玉祥逼宫、溥仪出走的一幕(13)

2024-07-21 06:42  360kuai

第五条 清室私产归清室完全享有,民国政府当为特别保护,其一切公产应归民国政府所有。

中华民国十三年十一月五日

清室优待条件

这件公文是中华民国十三年十一月五日由摄政内阁所发的。上面也有鹿钟麟和京兆尹王芝祥、警察总监张璧的名字。内务府大臣接到这个公文吓到作声不得,连忙送给他的主人,但他的主人比他较为镇定,一点儿都没有恐惧。现在最麻烦的问题就是那两位年老的太妃了。据逊帝对我说,两位太妃拒绝出宫,她们说如果国民军用强把她们赶出紫禁城,她们只好自杀。译注:起草修正清室优待条件的人是当时的司法总长张耀曾。其中第三条原文是"清室应即日移出宫禁……"黄郛在"应"字之下、"即"字之上加"按照原优待条件第三条",见《黄膺白先生故旧感忆录》张耀曾所作《一个强健而中和的政治家》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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