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解约风波背后:退票、赔付,四面楚歌(2)

2021-07-21 15:14     新京报

另一名黄牛表示,"主办方没取消活动的时候,还是有粉丝继续买票,出了这事主办方就都给退钱了。"

终止合作后明星代言费是否要返还?

截至发稿,48小时内十余家国内外品牌已悉数与吴亦凡划清界限。

2019年曾有多家媒体报道,良品铺子签约吴亦凡,一年花费了2500万。其代言收入由此可见一斑。对于吴亦凡方而言,目前不仅面临高额的代言损失,还将承担为数不少的违约金。

在演员负面事件导致的代言解约、影视剧延播等问题中,应该如何判定责任?就此事件而言,吴亦凡方可能面临哪些赔偿?

太琨律创始合伙人、主任朱界平告诉贝壳财经记者,《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即违约方需填补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带来的所有损失(包括可得利益在内)。

"实践中,当明星出现了形象危机,品牌方一般会第一时间发出终止合作关系的声明,然后撤掉其相关广告宣传等,但此情况下,给品牌方造成的损失难以得到直观反映,品牌方也很难进行相应的举证。"朱界平表示,在司法实务中,品牌方对于违约损失赔偿的金额,一般可根据双方签署合同中的违约金(赔偿金)条款主张索赔。因此,在该类合同中约定明确的违约金(赔偿金)金额及计算标准,对于维护好品牌方利益非常关键。

此外,朱界平指出,如果双方在签署的有效合同中约定了"以扣除代言费的形式进行赔偿",那么品牌或合作方可以据此进行主张扣除吴亦凡代言费,但这样的约定,可能存在品牌或合作方可以扣除的代言费不足以弥补其损失的风险。"因此,为了最大程度维护好品牌方利益,应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违约金(赔偿金)金额或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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