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女子死后骨灰被盗,家属对着空墓拜了六年!墓地管理人被告上法庭(4)

2021-07-20 02:33     腾讯

  实话即使令人伤心 但胜过谎言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项目“民法典解释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研究”课题组成员  张鹏

  有损害即有赔偿。我国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一切合法权益。本案系因骨灰被盗引起的死者近亲属的情感损害,较为罕见。但法院贯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审判宗旨,根据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依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对于这类特殊类型案件周密论证、大胆裁判,对死者近亲属的情感利益予以了有力的救济和慰藉,实现了个案中的公平与正义。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内容

  坦诚是最明智的策略。相较于骨灰管理不善,被告隐瞒事实,让死者近亲属在长达6年的时间内对着空墓祭拜,过错更加明显,对原告的伤害也更加严重。如果被告在偷盗行为发生后,及时告知真相,辅之以真诚道歉,原告可以及时采取措施,甚至结合客观情况,也许能够原谅被告。以诚感人者,人亦诚而应。对于自己造成的后果,我们每个人应当敢于直面,勇于担当,及时善后,若自欺欺人,则终将暴露,也会给他人造成更大的伤害。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看守墓园虽不是高大上的职业,每年的墓地管理费也很少,但“在其位、谋其职”,敬业爱岗是每个人的基本职业道德。在自己职责范围内,管理好墓园,出现突发情况,及时与家属联系,这些都是管理人员应尽的职责。否则,既辜负了他人的信任,也会给自己造成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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