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20号发上月工资,一公司遭员工起诉!判了

2021-07-19 14:04     潇湘晨报

“公司20号发上月工资被起诉”冲上热搜引起不少网友的关注。

据记者了解,被起诉的公司为深圳一设备公司,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一起来看看!

公司20日发上月工资被起诉 深圳中院:公司支付5万补偿金

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发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披露该则民事裁定书。据显示——

莫某系深圳市XXXX设备有限公司员工,因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每月20日发上个月的工资。 随后,莫某以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公司属拖欠工资,判决公司应当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为54481.7元。

公司因不服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

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公司不服申请再审 广东高院:驳回申请,支持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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