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上谕用词严厉,明确表达了如有不听从,就会使用武力解决的意思。在强大的兵力威慑下,湖广各土司无奈地交出权力,对于不识实务的保靖宣慰司彭御彬流放于辽阳,而暴力抵抗地桑植宣慰司向国栋流放于河南,整个湖广地区所有拒不服从归流的都受到了流放处罚,自此,湖广行省的土司无一留存。
土司制度是为治理主体民族之外的少数民族而设计的一种制度,但它并不是少数民族的传统政治制度,而是中央制度下,一种纳入国家统一官职序列"因俗而治"的管理制度。
清朝声势浩大的"改土归流"并非为彻底废除土司制度,而是只对构成清王朝疆域统治有一定威胁的土司进行取缔。
参考资料:
《圣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