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多名白领被抓,这事干不得!(4)

2021-07-05 09:51     腾讯

郭振伟律师:该团伙开发、制作、运营、维护接码平台为他人提供接码服务,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此外,该团伙破解商场app,以每条人民币0.1至0.2元出售手机号和验证码,非法出售公民个人身份信息,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银保监会取消中资行外资持股比例限制 中国在WTO起诉美国征税措施

此外,该犯罪团伙还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的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Q:对消费者来说,哪种“羊毛”能薅,哪种可能涉嫌犯罪,区别在哪?

郭振伟律师:商家的优惠活动可以薅,但钻漏洞或者利用非法手段薅羊毛则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商家提供各种优惠的本意在于通过活动吸引更多用户,优惠对商家产生的“必要性”损失是获取未来利益的前提,但这种损失也需要受到严格的控制。因此,商家本身在一定数量和次数内设定的“羊毛”是商家鼓励消费者去薅的,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

而消费者主观上以非法获取不当利益为目的,通过钻漏洞、利用非法手段薅羊毛,导致经营者产生预期之外的损失,该损失并非经营者真实意思表示,因此,消费者钻漏洞、利用第三方软件等非法手段薅羊毛的行为则可能涉嫌构成犯罪。

薅羊毛行为是否违法,关键在于其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的主观恶意,以及获利程度如何。

消费者偶尔发现商家漏洞而进行的 “薅羊毛”行为,获利金额不大,情节比较轻微,则不构成犯罪,可以适用民法典关于不当得利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平台作为受损失方也可以向用户要求返还不当得利。

但是,若在“薅羊毛”的行为中,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牟利的故意,同时获利金额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可能触犯刑法关于诈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的相关规定,构成犯罪。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