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毕业应聘保姆涉事公司被查 涉嫌发布虚假广告(4)

2021-06-17 10:08     观察者网

今天,据报道,记者从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目前已对涉事家政公司以涉嫌虚假宣传立案调查。

那么,如果该公司发布的信息用于经营活动并涉及虚假宣传,又该如何处罚呢?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清华毕业应聘保姆涉事公司被查

清华毕业应聘保姆涉事公司被查

虚构求职者学历、照片等信息,不仅涉嫌虚假宣传,此外,对于被盗用个人照片的当事人来说,还侵犯了其肖像权,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的,即构成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作为服务行业,做广告宣传提高知名度本是无可厚非,但也需诚信为本;通过虚假的广告宣传,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寻求短期的引人关注,事实上就是一种竭泽而渔,丧失发展的自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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