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该犯罪团伙头目李某为第一层级,其下线的于某涛和刘某雯二人为情侣关系,系该团伙第二层级,主要负责在黑龙江地区收卡,收到一定数量后,以每张卡2000元到2500元不等价格出售给上线李某,再由李某统一卖给电诈集团用以实施违法犯罪。于某涛和刘某雯下线系赵某雨等人,系该团伙第三层级。赵某雨的下线是王某燕和陈某等人,系该团伙第四层级。
在详细掌握以上四个层级所有涉案人员全部情况后,香坊警方决定立即采取统一抓捕行动,成立多个抓捕组,在黑龙江、山东、福建多地开始统一收网。
经过近半个月连续工作,侦查员克服舟车劳顿,连续作战,分别在黑龙江哈尔滨市、山东德州和东营、福建泉州三省四地,分别将团伙主犯李某、于某涛、刘某雯、赵某雨、王某燕、陈某等20名涉案人员全部抓获,查扣涉案银行卡75张、手机22部。经审,李某等20名犯罪嫌疑人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警方已对李某等20名犯罪嫌疑人全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买卖、租借银行卡涉嫌违法犯罪,实名办理银行卡、对公账户提供给犯罪分子使用,只要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警方都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发现一起,坚决彻查打击一起,绝不手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奉劝心存侥幸人员切勿以身试法。(中国日报黑龙江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