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版“苏大强”!八旬老人恋上小保姆,分手后被索20万?真相是…(2)

2021-06-10 03:10     上海法治报

朱文在聂老伯家仅仅工作了11天便离开,隔了1周后,朱文又再次回到了聂老伯家。据朱文说,当月聂老伯就向她表示,要与其结为夫妻,由她照顾自己直至其去世。聂老伯还向她承诺将其房屋1/2的产权赠与她。

考虑之后,朱文于2019年4月5日表示同意,并与聂老伯开始同居,直至2020年3月31日。“因双方说好是要做夫妻的,自2019年3月起,聂老伯就没有再支付过我工资,我也没有向他催讨过工资。”朱文承认在此期间,聂老伯给她买过衣服和首饰,她还从聂老伯处陆续拿到过共计4万元钱款 用于己用。

“现在既然夫妻做不成了,聂老伯就该按照劳务关系给我工资。” 于是朱文将聂老伯告上了法院,要求他支付上述期间的工资6.5万元(5,000元/月×13个月),扣除已给付她的钱款4万元(视为工资),聂老伯尚欠她工资2.5万元。除此之外,聂老伯还应周末工作按2倍、法定节假日工作按3倍计算加班费,合计约2.5万元。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聂老伯与她未签订合同,聂老伯应向她支付两倍的工资计5万元 、两倍的加班费计5万元 。因聂老伯欺骗她,称要与她结婚,并要赠与她房屋产权,但后又反悔,与她分手,故聂老伯还应赔偿她精神损失费5万元 。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