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男子深夜入室盗窃,不料主人突然醒来,然后案件性质变了

2021-06-06 02:05     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

来源 | 都市现场综合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

近日,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抢劫案。经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万某于案发前租住在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2020年11月30日凌晨,万某用银行卡插开隔壁房的门锁入室盗窃,被害人吴某此时被惊醒,万某遂采取掐脖子、堵嘴、蒙眼、绑手等方式控制住吴某,将其手机微信账户内的1638元提现,并转账至某赌博平台提供的银行账户内,给万某在该赌博平台的账户进行充值,充值成功后该款项被万某用于赌博。万某离开现场后,吴某报警,公安机关12月6日将万某抓获归案。经司法鉴定,吴某的颈部软组织挫伤,符合钝性外力作用形成,其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时因被发现,当场使用暴力、威胁的手段劫取钱财人民币1638元,致被害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万某在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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