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廖某控诉古某强奸黎某的事项,经审讯调查,黎某与古某均否认有强奸之事,两人是在自愿基础上发生性关系的,如果廖某对此事不原谅妻子,建议廖某可与黎某协议离婚,或到法院举证出轨之事实后,起诉离婚。
本案给我们带来什么警示?
1、女性的性自主权,是本人才有权力决定的。任何人都无法替本人做主,包括丈夫。不管任何人替女性本人做主,都是无效的,只要其本人追究责任,认定强奸罪是板上钉钉的。因此,切勿以身试法,代价是有期徒刑三年起。
2、人做错事,并不可怕,知错就改便好。但是一错再错,真的是要值得深思了。本案中的黎某与古某本不应该背叛婚姻,做出不轨之事,这是第一错,被发现之后,不是勇敢面对事实,而是接受廖某如此荒唐的“交易”,显然是一错再错的行为,落此下场,可以说是罪有应得。希望这次的“牢狱之灾”能够让两人清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出狱之后正确对待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