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信证券收警示函,股东四川信托曾被罚3490万元

2021-05-28 09:10     蓝鲸财经

5月26日,四川证监局发布公告称,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宏信证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公告主要披露三点信息。

首先,宏信证券作为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金融")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未按规定及时取得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未及时发现中天金融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存在未按《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及时发布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也未在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反映中天金融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其次,宏信证券在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监督募集资金按核准用途使用方面存在未勤勉尽责情形,违反了相关规定。

此外,四川证监局还指出,宏信证券薪酬递延机制不完善,未合理制定项目主要人员收入递延支付标准,违反了规定。

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宏信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宏信证券收警示函,股东四川信托曾被罚3490万元

天眼查显示,宏信证券前身为和兴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四川省的6家信托投资机构剥离证券资产合并成立。2012年11月,经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更名为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吴玉明;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等。

宏信证券的股东包括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四川信托")、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中,宏信证券的最大股东为四川信托,持股比例为6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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