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载,李绅一餐饭的花费多达上百贯钱,有时甚至上千贯,连一向惜字如金的史书,也毫不客气的给了李绅"渐次豪奢"的评价。
为官不仁曰奸。史书记载李绅为官酷暴。在他曾经痛恨的苛政之下,治下百姓苦不堪言,纷纷外逃。当有下属告知此事时,你猜李大官人怎么说?李绅说,"你用手捧过麦子吗?麦粒都在下面,只有麦糠才被风吹跑。都是一帮贱民,理他作甚?这事儿,就不要再来烦我了
唐武宗会昌五年(845年),时年74岁的李绅出任淮南节度使。此时有人举报扬州江都县尉吴湘贪污公款、强娶民女。李绅不分青红皂白就将吴湘拿下,判以死刑。但此案疑点颇多,惊动朝廷后,武宗皇帝令御史崔元藻复查。崔元藻发现,吴湘贪赃固然属实,但涉及钱财并不多,而强娶民女之事更是子虚乌有,罪不至死。尽管如此,可在李绅的坚持下,吴湘还是被送上了断头台。后人指处,李绅之所以一定要吴湘死多半是因为吴湘的叔父吴武陵曾经得罪过李吉甫。李吉甫乃李绅大哥、李党魁首李德裕的父亲。李绅公然公报私仇、草菅人命,这不仅是奸,嚣张也到了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