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厦门男子花900多万买学区房,合同刚签完,卖方一个操作让人气炸(2)

2021-05-26 03:42     河南商报

随后,因双方协商未果,杨先生起诉至思明区法院,要求办理过户手续,但是房产总价应减少80万元,另外,杨先生还要求杨某支付40万元的违约赔偿。

占用实小学位,卖方要赔多少?

针对杨先生的起诉,卖方杨某却有不同看法。杨某说,杨先生购房不是为了子女就学,所以他并没有这么大的损失。

杨某还说,杨先生的孩子已经在思明区入学,不符合转学条件;而且签合同时,杨先生要求增加约定,允许将房屋转售给亲戚或朋友;还有,在8月中下旬,已经过了各小学招生报名、转学申请的时限,双方仍在对接交易事宜。另外,杨某还说,签合同时,他曾表示自己的小孩马上要上小学了,如果是厦门实验小学的学位,自家要用。

杨某认为,房子交易的价格是每平方米7万多元,如果卖房时确定被划入厦门实验小学的招生范围,价格还会更高。

庭审时,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也作为证人出庭。该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这套房产此前派位的小学,每平方米单价7万多元符合市场行情,如果是空户可读厦门实验小学,同户型成交的每平方米单价是9万多元。房子如果学位名额被使用了,成交价格必然受影响。

同样一套房产,学位未占用和已占用两种状态下的市场差价是多少?针对这一问题,法院告后委托两家鉴定机构对学位未占用和已占用两种状态下的市场差价进行评估。但是,两家鉴定机构都说无法鉴定,分别以“该鉴定事项难以准确量化”,、“难以量化学位占用情况对房屋价值的影响,且市场上类似案例较少”为由,先后退回鉴定。

法院酌情认定

房产总价减少37.6万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合同履行期内,杨某迁入户口并占用学位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若违约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

对此,思明区法院认为,存量房市场中,买方愿意为学位未占用的住宅房屋支付更高对价,与之相应卖方则以带学位作为提高售价的砝码,户口和学位占用情况直接影响市场交易价格。本案中,讼争房屋是本市一流“学区房”,签约时,杨某及其子女的户口未迁入房屋,学位未被占用,根据双方的合同和交易习惯,应认定双方约定的交易标的是户口和学位未占用的房屋,购房总价是户口和学位未占用时的价格。合同履行中,杨某迁入了户口并入学占用学位,根据目前的招生政策,房子6年内不再享有学位权益,客观上产生市场价值贬损。杨某无法依约向杨先生交付并过户符合合同约定权益内涵的房屋,履行合同存在瑕疵,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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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义务,共同办理贷款和过户手续,同时双方买卖合同中价款减少37.6万元,减少后房子的总价款为 902.4万元。另外,因为合同延迟履行,杨某还应支付20万元定金的占用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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