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摊主获赠房产续: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家属或申请监护人

2021-05-19 09:22     澎湃新闻

“老人300万房产赠水果摊主”一事有了新进展:老人被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家属表示未来或就监护问题进行诉讼。

独居老人赠房产给水果摊主,家属质疑

据媒体此前报道,上海宝山区一名88岁老人的老伴和儿子均已去世,一人独居,近些年在生活上受到小区水果摊主小游(化名)一家颇多照料。

此后,老人带着小游到上海普陀公证处办理了意定监护,决定把自己的晚年和遗产,都托付给他,其中包括自己价值300万元的房产。

双方还做了遗赠抚养协议,其中的遗赠抚养协议对于受益人履行赡养义务有严格的义务要求,否则遗嘱订立人可取消财产赠予。

老人妹妹等家属则一直质疑,老人在公证前就患有阿尔茨海默病的一些症状。

律师提供判决书: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近日,这一事件有了新进展。

5月18日,澎湃新闻记者从水果摊摊主代理律师高律师处获得了一份上海宝山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老人妹妹申请认定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于2021年2月3日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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