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孕期杀害丈夫取保候审期间潜逃,19年后自首获无期(3)

2021-05-19 09:20     腾讯

据陈某交代,案发后,她坐火车流浪了几天,之后亲戚就带她向警方投案,后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8日,她因怀孕被取保候审,“因为我要生孩子了,看守所民警就把我送到西昌市的医院来生孩子,孩子生下来几天后,我就从医院逃跑了。之后我一直到处躲,大概去了河南、河北、内蒙古等地方。”

外逃19年自首,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

2020年11月9日,在外潜逃19年的陈某,在亲属陪同下到西昌市公安局自首。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与被害人罗某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争执中,陈某用板锄多次击打被害人罗某的头面部等部位,致被害人罗某当场死亡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陈某提出因家暴才引发本案的理由,经查,陈某与被害人罗某间夫妻感情不和,但无充分证据证实家暴的事实,故本院对该理由不予采纳。所提其是法盲和文盲的理由并不影响定罪和量刑。”

“被告人陈某的辩护人提出陈某是基于正当防卫的心理将锄头抢来反击,主观上更加倾向于故意伤害,而非故意杀人的辩护意见与审理查明事实不符,本院对上述意见不予采纳。所提系家庭纠纷引发的激情犯罪,具有投案自首情节,系初犯的意见与审理查明的事实相符,本院予以采纳,同时结合本案具体情况,对被告人陈某依法惩处。”法院认为。

2021年4月12日,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陈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死者家属3.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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