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出租屋死亡,家属质疑网点未上保险,律师称涉嫌违法(3)

2021-05-18 09:44     新京报

5月13日,新京报记者向李旭光核实上述情况,李旭光以需经中通公司同意为由,拒绝接受采访。其在5月14日下午通过中通总部公关人员程绩表示,不是故意隐瞒,愿意配合警方及各部门调查。

图为4月29日补开的4月11日的诊断证明。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摄

中通快递:网点系独立经营,确有用工不规范

经记者调查,已在该网点工作两年的李方未与公司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保。李旭光事后对家属称,“咱们这地儿跟个小作坊一样,哪有社保啊。”

5月13日,新京报记者采访了该营业网点3位入职时间半年到5年不等的快递员,快递员均称没有签订合同且未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工资多数是由营业部的财务人员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

5月13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以应聘快递员为由,随机联系了中通石家庄裕华区河北师大营业部、新华区联强营业部、开发区白佛营业部的相关负责人,对方均表示不会为快递员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仅白佛营业部表示,会签订一份协议。

通过企查查可确认,河北师大营业部2018年、2019年缴纳基本养老险、基本医疗险、生育险、失业险、工伤险的人数均为0人;联强营业部连续三年缴纳前述五险的人数为0人。

除上述三个网点外,另有多名中通快递员表示,网点没有给快递员缴纳社保。

5月14日,北京存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胡胜利表示,根据《劳动法》第16条、第72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该网点未与劳动者签合同、缴纳社保的行为涉嫌违法。

此外,胡胜利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该快递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身亡,应视同工伤。

5月13日下午,新京报记者来到位于石家庄新华区学府路上挂有“中通石家庄公司”牌子的一处办公地,一位自称该公司负责人的马姓工作人员称,公司只是听说有网点发生一起快递小哥死亡事件,具体死亡原因网点并未跟公司说明。马姓负责人表示,如果有需要沟通解决的问题,家属可以与公司沟通。

位于石家庄新华区学府路上挂有“中通石家庄公司”牌子的地方,是中通石家庄公司的仓库及办公所在地。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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