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控强奸女下属:我岳母气得10多天后就去世了

2021-05-17 09:59     华商报

虽然获得了8.3万余元国家赔偿,山东省青岛市的于先生依然不能释怀。4年前,于先生被控强奸下属,失去自由216天,警方后以“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为由撤案。获得自由和国家赔偿后,于先生不断向相关部门反映,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于先生希望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单位加班两天后,部门负责人被控“强奸”

于先生是山东省青岛市人,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案发时任青岛市某企业部门负责人。5月15日下午,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于先生详细讲述了他被错误羁押、获得国家赔偿的前前后后。

于先生说,案发前,他有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妻子善良贤惠,女儿乖巧懂事。“没想到因为部门一次集体加班,我会惹祸上身,失去自由216天。”

张萍(化名)是于先生部门一位女员工,两人在同一单位共事10余年。“就是正常的同事,关系不算太好,也不算太坏。”张萍的丈夫是当地一位民警,当时两人育有一女。

“以前我们部门从不通宵加班,2016年底2017年初,单位在网上开了一家门店,由我们部门负责。2017年‘双11’是网店遇到的第一个‘双11’,工作特别忙。”于先生回忆,由于工作需要,2017年11月10日下班后,他通知部门员工晚上10点统一到单位加班。

于先生称,当年,他和张萍都在装修房子,闲暇时,两人常在一起交流装修材料、装修风格等问题。2017年11月10日晚,于先生和张萍再次聊起装修问题,于先生说他的房子装修差不多了,约张萍去参观,张萍表示同意。“当晚9时许,我们在房间转了一圈,呆了五六分钟就返回了单位。”

“当天晚上加班的有六七个人,由于是第一次加班,一些女员工不是很高兴,我还批评了个别人。”于先生回忆,2017年11月11日凌晨二三点,他让女员工先回家,男员工留下继续加班。于先生事后获悉,张萍的丈夫当天对其他人说,张萍回家后,看着不高兴,闷闷不乐。其问明情况后获悉当晚张萍曾去过于先生刚刚装修的房子,遂怀疑于先生和其妻子有染。

2017年11月12日上午,于先生刚到单位,就被张萍的丈夫叫到外面。“他让我上了他的车后,让我承认与张萍发生过性关系并偷偷录音,遭我驳斥后恼羞成怒,在我面前直接打电话让守候在一边的其他民警过来。其他民警过来后,说我涉嫌强奸,之后将我铐到当地派出所。到派出所后,我才知道张萍报案称我强奸。”

侦查期间男子坚决否认强奸,被羁押216天后获释

2017年11月12日,于先生因涉嫌强奸罪被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刑事拘留。

“我根本就没做那件事,肯定不会承认。”于先生说,公安机关侦查期间,他始终否认自己强奸过张萍。案发后,单位负责人曾找张萍了解情况,张萍说这件事她说了不算,都是他丈夫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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