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 12 年才发现儿子非亲生,男子状告妻子获赔 15 万

2021-05-12 04:54     现代快报

徐州一男子感觉 12 岁的小儿子跟自己长得不像,于是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小儿子真不是自己亲生的。男子感觉颜面全无,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女方赔偿抚养费并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共 18 余万元。近日,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男子张某(化名)与女子李某(化名)2003 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子。随着邻居的风言风语,张某发现小儿子的长相与自己差别较大,便委托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小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

男子张某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感觉颜面全无,于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自己与女方离婚,并要求被告赔偿因抚养小儿子支付的抚养费 13 余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5 万元。女方辩称,在分清债务的情况下可以离婚,但是对于小儿子不是原告儿子的问题,案外人已经赔偿了原告 50 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女方在与张某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有一子,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因此,对于原告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准许。小儿子出生后,一直由男女双方抚养,张某对小儿子既有经济上的付出也有情感上的投入,因此张某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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