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遗赠同居保姆4000万房产!法院最新判决有变,网友热议(3)

2021-04-30 15:41     腾讯

法院查明信息显示,刘某发获分的300平米,具体房屋正是南山大冲城市花园3套各100平方米的房产。

记者查询深圳市住建局发布的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表,该小区中相似面积在售房子的政府参考单价为13万每平方米。也就是说,涉及纠纷的财产价值如今已近4000万元。

如今丈夫去世,这份遗嘱是否生效?

案件进入一审程序后,一审法院认为,被继承人刘某发生前所立《房产继承遗嘱书》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系其所签名确认,且该遗嘱与广东法尔律师事务所见证的遗嘱中对遗产的处理意思表示一致,确认《房产继承遗嘱书》系刘某发的真实意思表示,关于遗产的处理部分合法有效。

一审法院认为,杨某和刘某发两人的同居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为法律所禁止,但该行为并不必然导致遗赠行为无效,遗赠是权利人对自己财产的单方意思表示,亦受法律保护。

在本案中,刘某发死亡时继承即开始,此时其个人合法财产即应当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区分,刘某发作为遗赠人遗赠个人财产以及杨某作为接受遗赠人接受受遗赠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因此,杨某主张刘某发的遗产由其继承,一审法院予以支持。

一审法院认为,刘某发的三套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认为刘某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杨某非婚同居多年,存在过错。另从照顾女方原则考虑,酌定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两套房产归陈某,一套房产为刘某发财产,属于遗产,由杨某继承。综上作出相应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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